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46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4-18 16:00
工作地点: 金华
公告详情
为全面加强东阳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东阳市卫健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研究生及高层次医学专业人才。现将有关引进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东阳市卫健系统计划招聘研究生36名、高层次医学专业人才10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25年东阳市卫健系统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引进计划表》)。
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ongyang.gov.cn/)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户籍、专业、资格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完成规培的考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规培成绩单和规培合格证明;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研究生年龄要求1989年4月14日以后出生;高层次医学专业人才年龄要求在1979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2.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证书、规培合格证明等材料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5年4月14日。
3.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牵头)单位及(牵头)主管部门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9:00—4月18日16:00。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东阳市人民医院(吴宁西路60号东阳市人民医院行政楼5楼人事科),联系人:童老师,0579-86856756、0579-86856005; 东阳市人民医院巍山分院(东阳市巍山镇健康路28号东阳市人民医院巍山分院人事科),联系人:郭老师, 13868931177; 东阳市中医院(东阳市教授路999号东阳市中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联系人:马老师,0579-86210235; 东阳市横店医院(横店镇江南路212号人事科),联系人:赵老师 0579-86551125;
东阳市妇幼保健院(吴宁东路40号东阳市妇幼保健院保健楼10楼1011办公室人事科),联系人:蔡老师0579-86092809;
东阳市红会医院(东阳市环城北路128号红医馆五楼人事科),联系人:丁老师,0579-86659203。
2.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4月22日—4月23日,招聘单位以短信方式告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高层次医学专业人才的岗位和紧缺岗位(招聘岗位中标注※)不设开考比例。
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情况将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并通知报名考生。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二)考试
1.博士研究生岗位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若总成绩相等,则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等的,则进行加试。
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现场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后,直接进行面试。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分别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低于合格分者不入围体检、考察。
招聘单位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收到通知短信后,请务必及时回复“本人姓名+应聘岗位”,并确定是否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须按通知的时间来招聘单位参加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东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一般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项目和标准一般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ongyang.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2025年完成规培的考生不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规培成绩单和规培合格证明,取消聘用资格。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6655649。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对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东阳市卫健系统研究生人才引进计划表.docx
东阳市卫生健康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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